Paradox blogging
十月 16, 2005
归类于: Web2.0, longtailian — Xuer Chen @ 2:07 am

读了Tim OReilly《what is web2.0》,认为不如改名为《what is web2.0 computing》来得合适,原文在“Design Patterns for the Next Generation of Software”方面诠释得很好,让人读了非常有sense,但对business model上的探索却要逊色得多,最有意见的地方是:“用户控制自己的数据”的核心理念与 “数据是下一个Intel Inside” 策略显然存在矛盾,特别是后者很容易误导对商业模式方面的解读和创业实践,譬如与之相关的《web2.0与长尾》中就有这样一条策略:

3,用户增值

在互联网应用软件中竞争优势的关键是:用户向您提供的服务增加数据的程度。因此,不要对你的软件开发做出参与构筑方面的限制。悄悄和公开地让用户为你的应用软件增值。

虽然他在这条策略论述的最后也指出存在“用户关心的隐私和数据权利问题”,但并没有提出很好的有力的解决办法,否则这条策略就是bokee正确的注解了。

所以zheng在这方面已表示出担忧keso也在探讨不做假帐的底线问题,这的确令人担心,事实上在这方面解决得比较好的两个business是:Google Adsense的比较客观明确的量化分配方案,和Cragslist社区反馈机制:

……尤其是他的管理模式独具一格,比如它要对纽约的房产广告收费,它会公开post,征求用户的意见,得到足够的用户反馈后,再考虑实行。用户有时候似乎扮演了类似股东,董事会的角色,非常有意思……

我想这才是正确的web2.0 business model,而取得竞争优势的真正关键是:你是否能够提供丰富体验的软件服务,使得用户自愿add data,最终达成均衡。

我还认为《what is web2.0》在business model论述方面不够有力和马虎的地方就是有关病毒式营销观点的描述,也很容易产生误导,对此我将在以后的《苛读〈引爆流行〉》中结合正确解读《引爆流行》时专门论述。

3条评论 »

  1. 量化分配方案+社区反馈机制
    —关键是一系列规则,然后是规则构成的机制。
    2.待俺混出点名堂了,一定请您抽烟+喝酒!
    3.一切之争源于语言。
    4.行动是最好的法官。
    5.let s gooooooooooooo

    评论 由 13郎! — 十月 16, 2005 @ 2:25 am

  2. !!!竟然没有网摘?
    55555555555
    —-只好复制了!
    –谢谢lz。

    评论 由 十三郎! — 十月 16, 2005 @ 2:26 am

  3. Data Inside的研究摇摆于技术和应用之间,既需要技术上的可行性,也需要商业上的可行性,颇难说清。

    评论 由 Aether — 十月 17, 2005 @ 9:36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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